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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策教育改革,建言幸福中国

时间:2011-04-06 15:57 作者:银政 编审:
献策教育改革,建言幸福中国

全国人大代表、集团董事长王玉芬赴京出席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又是阳春三月,又迎盛会召开。2011年3月4日至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翔宇教育集团董事长王玉芬,就尽快清理歧视民办教育的政策,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子女进城受教育问题提出建议。
发展教育必须两条腿走路
  “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办高质量的教育,意在鼓励教育要民办公办并举,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教育工作中来。”3月7日晚间19时,王玉芬代表应邀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直播间,同网民畅聊教育改革、民办教育等热点问题,接受中国网络电视台主持人汪昂视频专访。
  “发展教育必须要两条腿走路:教育体制上,加大投入促发展和深化体制改革促发展,两者要兼顾;教育投入上,依靠财政补款和吸收社会多元的资金进入教育,两者兼顾;教育类型上,办好各级各类的公办学校,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两者兼顾。只有坚持两条腿走路,老百姓满意的教育,幸福的教育,我们就指日可待。”
  王玉芬代表强调,民办教育的发展现在不是缺政策,而是缺落实。因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已将民办教育前所未有的上升到了“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的地位。“政策制定得都很好,关键在于落实。”
完善社保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中国大部分省份的民办学校教师按照企业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在民办学校退休和公办学校退休的同级同类教师,两者待遇差别在一倍以上,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
  “一个学校办得好不好,重要的是师资。不能解决教师的社会保障问题,会从根本上影响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王玉芬代表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要让民办学校教师同等享受公办教师的法律地位。但是,这块工作落实得很不好。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王玉芬表示,只有解决好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问题,才能切实推动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农民工子女公共教育经费应“流转”起来
  “农民工子女本就在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公共教育经费补助范围内,可当他们离开原籍时,相应的教育经费却没有随之流转。” 3月7日,接受新华网采访,王玉芬代表提出了“好政策”落实中的尴尬。
  从事民办教育十余年,面对农民工子女求学的种种障碍,王玉芬代表有话要说。她认为,虽然国家在2003年就已确立了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但许多孩子面对着政策颁布多年后的“冷现实”。
  王玉芬代表建议,尝试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子女公共教育经费流转制度。“当农民工子女离开流出地时,其相应的教育经费可参照社保资金的方式流转,以减轻流入地财政和学校的负担。”此外,她还建议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的流入地政府给予财政转移支付,多渠道减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负担。
  在制度层面,王玉芬代表建议,要逐步变“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为常住地人口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流入地政府要把常住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范围,突破户籍限制,试点开放城市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以后的升学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长效教育管理体制。
民办教育要办“好而不贵”的学校
  “教育部门一定要支持‘好而不贵的学校’!”接受采访,王玉芬代表认为,“高收费”不应成为民办学校的特征。不仅是公办学校不能高收费,优秀的民办学校也应当是“好而不贵”的学校。
  她表示,一流的学校正是城市的名片。学校环境好,可以聚拢人气,对城市发展会有更大贡献。学校环境好,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陶冶。素质教育很重要,文化则是重中之重,文化这块抓好了,孩子们其他方面的教育也会很“顺手”。
群众关心的就是工作重点
  “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完善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
  审议吴邦国委员长所做人大工作报告,王玉芬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保障工作的监督,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对已有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有法可依是基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关键。
  3月1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选用了王玉芬代表的言论。(向宇 银政)
 


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接受记者采访

 
 
 

中国网络电视台首页截图




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接受媒体采访传递两会精神




建言人大法制工作



 
在代表驻地接受新华通讯社等多家媒体联合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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