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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自护,共创安全和谐校园

时间:2009-12-29 17:32 作者:贾元荣 编审:

      12月29日,宝应实小召开集体晨会,专题教育孩子学会自护,共创安全和谐校园。
      晨会首先表扬了翔宇好少年,安全小标兵——三(8)班王乃荣同学。12月28日晚上放学,王乃荣同学经家长和老师同意一个人在东门保卫室边等候家长。由于时间长了,他坐在门口台阶上看书。这时走来一个陌生中年男子,说是他爸爸的同事,专门来接这位同学回家的。王乃荣立即想起老师和家长的话,那就是不能和陌生人离开校园,于是问他爸爸的公文包是什么颜色(其实他爸爸不用公文包),那个人随口说是黑色。问他爸爸的手机号码是多少(其实他爸爸不用手机),那个人随口乱说,这位同学立即觉察来人是个坏人,说要告诉保安。那人随即戴上口罩,溜走了!这件事给了全校师生极大的震撼。我们可以想像,如果这位同学不提高警惕,让骗子得逞,后果不堪设想。
      接着,学校就放学接送,个人自护等情况提出五点要求。1.提高警惕。世上好人多,但也有一些骗子,他们十分狡猾,这就需要我们提高警惕。如果有陌生人和你搭讪,最好不要理睬。假如他说是你家人的亲戚朋友,你可以多问几个为什么,比如家长姓名,家庭电话,物品特征等,骗子终会露出马脚的。2.坚决不和陌生人回家。放学时和班主任老师一起排队到指定地点(不到指定地点和自行回家的,要有家长“书面说明”并提前交班主任),看到家长后,要和老师说一声再见。如果不是自己的家长,我们坚决不和他回家,当然特殊情况我们可以请班主任打个电话证实一下。这里重申,正常情况下坚决不和陌生人离开校园。3.心明眼亮,记牢特征。遇到坏人与你搭讪,甚至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楚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看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后报告和确认。4、做人诚实,不贪便宜,不轻易上当。一门心思好好学习,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别人小恩小惠,不占别人的小便宜。特别是对于你不认识的人,不能因为他要给你买文具、玩具、给你买零食吃、带你出去玩或家里有急事之类的诱惑和原因而轻易相信对方的话。因为这往往是坏人设下的圈套,贪小便宜和没判断能力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5.不得随意出入校园。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出校门,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去的,要凭学校特制的班主任或者保育老师签字同意的《出门证》方能出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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