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告家长书

时间:2019-02-08 10:20 作者:石书贵 编审:
各位家长:
您好!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苏教师[2018]23号)文件精神,强力推进我县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承诺: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担任任何职务;
3.不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不到居住地以外开展异地有偿补课;
5.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广大家长监督。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从2018年12月1日起,对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一律先停职;对情况查实的,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甚至辞退(聘)开除,并同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教育局举报邮箱:byjyjjcs@163.com,举报电话:88226693。
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组举报邮箱:byjwsy@163.com,举报电话:88293263。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举报邮箱:yzbyshenshouhong@163.com,举报电话:8822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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