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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殿才副校长被评为宝应县先进个人

时间:2004-04-29 02:00 作者:向宇 编审:
    日前,集团筹建处主任、宝应中学副校长何殿才同志被中共宝应县委、县政府联合授予“宝应县2003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是继获得扬州市“治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之后,何校长获取的又一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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