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参加淮安市淮安区“第四届中学生与法同行‘御景城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由初二(10)班刘辰宇、初二(14)班王欣荣和初二(18)班钱京同学组成的淮安外国语学校代表队荣获“初中组团体一等奖”。宋青老师、滕满华老师荣获“初中组优秀指导奖”。
淮安区“第四届中学生与法同行”法律知识竞赛由淮安区法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联合举办,旨在不断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构建法制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本次比赛共有16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分书面知识竞赛和现场知识竞赛两部分。
据宋青老师介绍,竞赛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条例。凭借渊博的法律知识积累,出色的临场发挥,淮安外国语学校刘辰宇同学荣获“最佳选手奖”。
淮安外国语学校代表队
淮安外国语学校代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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