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法官来淮外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

时间:2024-04-29 14:59 作者:付娟 编审:汤余颖

  2024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4月15日上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庭陈浩法官走进淮安外国语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陈法官与同学们交流的题目是《立身德为首,处事法为先——在法治的晴空下平安度过青春期》。校园是一座象牙塔,虽然很多社会中的不公甚至是黑暗离我们还比较远,但同时校园霸凌及其他造成严重影响的人身伤害类案件又频频曝之于网络。陈法官就法院、法律和案例三个角度和同学们就预防犯罪作简要的交流。陈法官举了三个我们身边的具有代表性的违法犯罪案例,结合网上引发热议的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的案件,向同学们阐述了“知法明理、心存敬畏是对自己和他人的最好保护”“人生没有回头路,每走一路都算数”“十年寒窗苦读,一着不慎皆输”的道理。今天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陈法官又从国家安全的内容、防止泄露国家秘密、青少年需要做的事情等方面,结合相关的真实案例,与学生们展开互动交流。讲话的最后,陈法官寄语全体同学们:少年自当扶摇上,揽星衔月逐日光。希望所有的淮外学子在人生的道路上,能够坚定自己的内心,勇敢面对困难,不屈不挠地追寻梦想的脚步。在法治的晴空之下,都能收获各自想要的精彩人生!

  宣讲期间,在铜像广场,陈法官与学生代表进行交流,针对学生提出的诸如“正当防卫”“校园霸凌”“如何处理同学之间矛盾”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并赠送法制教育书籍。

  法如尺,度衡言行,不失毫厘;法如伞,遮风挡雨,庇卫终生。陈法官的分享,让学生对国家安全有了新的认识,法治观念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提高。愿每个学生都能在法律与爱的护佑下,健康快乐的学习!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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