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问卢志文
(续2005年第一期)
2005年3月总第34期
【学校经营】
2005年元月,北京《现代教育报》执行主编朱寅年先生和翔宇总校长卢志文先生进行了一场对话。朱寅年主编独辟蹊径,九个问题事事关系经营学校的内核;卢志文总校长一一接招,举重若轻娓娓道来。现将这场对话转呈读者,以期共鸣。2005年第一期《翔宇教育报》已经刊载了前两个部分,本期续载完毕。
记者:现在,学校竞争压力很大,校际竞争日益激烈,使许多校长及教师的心理健康受到威胁,您觉得应该怎样去调节?
卢志文:有竞争才能有发展,竞争是回避不了的。在竞争面前我们最常见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失范”,二是“失衡”。
竞争必须有规则,不讲规则的竞争是恶性竞争。竞争也许很激烈,但是竞争不能“失范”。恶性竞争,由“伤对手”始,必至“伤自己”终。实现良性竞争,首先需要建立公平的“游戏规则”,其次要树立明确的“规则意识”,第三要建立有力的“监督机制”。让“失范”者“得不偿失”,是防止“失范”最有效的办法。
计划经济体制下,学校“任务由上级下达,绩效由领导评价,命运由组织安排”,“工资有保障,干部只能上,先进轮流当”,校长和老师体会不到生存的压力和竞争的残酷。如今,学校正在被行政之外的另一只大手——市场主宰着命运。学校的生存、发展与校长、老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任何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不能置身事外,感到有压力并不奇怪。不竞争就永远怕竞争。
实际上,投身火热的竞争与改革实践是提高心理素质的最佳途径。参与竞争才能适应竞争。重要的是完善竞争规则,减少不平等竞争,杜绝恶性竞争,使竞争公平、有序地进行。规则合理,过程透明,失败之后仍有机会,心理就不会失衡。学校还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适当舒缓压力,给老师们释放、倾诉的空间和渠道。可以有“压力”,但不要有“压抑”。
记者:当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好恶标准和学校的判断有冲突时,校长是妥协还是抗议?您会怎样处理这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卢志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好恶标准和学校的判断的确会有冲突,作为校长,我们不能简单地选择妥协或者抗议,首先应该是反思。限于眼界和身份,我们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不同。许多冲突是“表象化”的,只要深入一想,或者换位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些冲突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变换一下思维角度或工作方式,冲突就可以化解。即便“真理”在学校一边,我觉得选择“沟通”而不是“抗议”,对伸张我们的观点也更为有益。
其实,管理就是做人做事的道理。做人就是协调关系,做事就是提高效率。管理的科学性在于如何让人高效地做事;管理的艺术性在于如何让人愉快地做事;而管理的战略性则在于如何让人做正确的事!过去,我们总认为管理是单向的,只向下。其实,管理还包括平行的和向上的。
领导有“四种”:
一是“向下领导”,管理属下,这是最简单的领导,依靠的是行政权威,发号施令即可。即便错了,下属也只得服从。这是一种“硬”领导,“显性”的领导,有强迫性。
二是“平行领导”,协调同级关系。这是稍高层次的领导,需要较好的人际协调能力和非权力影响力。这是一种“软”领导,“半显半隐”的领导,没有强迫性,但有互惠性,因为别人也需要平行领导。不是每一个领导都具有这样的能力。
三是“向上领导”,沟通上级关系。这是较高层次的领导,没有任何行政力,甚至行政力为“负”,需要有极高的人格魅力和行动智慧,任何错误的领导都要付出代价。这是一种“软”领导,“隐性”的领导,既没有强迫性,也没有互惠性,难度最大,风险最大,效率当然也最高。懂得配合,主动给上级出谋划策,赢得领导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就是“向上领导”。
四是“自我领导”,这是最高层次的领导,许多顶尖的领导高手,最后毁在这里。管好自己是赢得别人的前提。自励、自律、自省、自强,“有容乃大,无欲则刚”。
真正的领导,应该四者兼具。
记者:我在和一些基层教师交流时,他们谈得最多的是校长如何如何可气、可悲甚至可恨的。看来,在一些学校里,校长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是很紧张的。您觉得校长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才能使教师们少些怨气?
卢志文:干群关系紧张,原因比较复杂。总的来说责任不在老师,校长的责任更大一些,也有制度的原因。不同的校长选拔机制,牵涉到校长对谁负责的问题。校长由上级任命,领导授权,难免眼睛向上,容易脱离群众,个别人甚至媚上欺下,这必然丧失群众基础;如果校长由学校老师推选,群众授权,则必然眼睛向下,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笼络人心。这是体制决定的。
现在的问题是,也有很多好校长,因为是上级任命的,或者因为他是校长,就容易遭到老师们“天然的”排斥和反感。其实老师们反感的并不是校长本人,而是产生校长的制度,以及对校长群体素质的不信任。只要加强沟通,增进理解,都能赢得互信。对于个别的确“不怎样”的校长,就不是沟通能解决的了——只能促其下课。
当然,也有这样的老师,就是换一百任校长,他也不会满意——他自身定位也有问题。只有等到他自己做了校长,才会满意。可是,那时他麾下的教师会更不满意的,因为他可能还不如原来的校长。
如今校长“烟酒味浓”,“书卷气淡”,老师们也比较反感。这里有很多无奈。
校长这个“木偶”的游线攥在别人手里,领导有这个需求,你就得奉陪;吃在中国,文化积淀太深,大家都觉得大吃大喝不好,就是改革不了,校长一个人如何扭转?当然也有校长自身的原因,或抵抗力差,容易流俗;或作风轻浮,好动怕静;或缺少追求,得过且过,等等。无论多少原因,改变状况的途径只有一条:靠校长自身!
没人喜欢“老板”校长!我这里说的“老板”,不仅是指“老板派头”,还指“老板着面孔”!校长不能总做“法家”,要多做“儒家”和“道家”!校长之于老师一如老师之于学生,要“严慈相济,严爱结合,严而不苛,爱而不溺!”
校长动辄言下岗,也是管理大忌。我觉得校长跟老师讲话不能轻言“下岗”这个词。其实,许多公办学校校长并没有让老师下岗的权力,用“下岗”吓唬老师,是出于无奈,气急了,过过嘴瘾。这样说,往往于事无补,久之“狼”未来,校长的威信却失掉了。对于许多民办学校,校长是有权让老师下岗的。所有的老师都明白,我以为就不必再在口头上唠叨“下岗”了,倒是应该多给教师一些“安全感”。尚方宝剑的作用,在于有,而不在于用。悬而不用才是至用!
简单粗暴的管理容易伤害被管理者的自尊。其实这个时候,管理者自己的尊严也是维护不住的。
记者:如果学校或学校的老师在处理与学生、家长的事情时理亏,您会怎样处理?
卢志文:学校是教育服务提供者。如果的确是学校做错了,首先不能“饰过”“委过”,其次要尽力“补过”、“改过”。这样学校才能不断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具体事情的处理方式上,当然还有很多值得注意的方面,如教育从重,处理从轻;内部从严,外部从宽;既要防止因“护短”丧失教育原则,也要防止因“迁就家长”而委屈老师。
记者:在许多学校,教师考评往往最容易引起校内争议,您认为应该怎样预防教师考评中的不公平现象?
卢志文:教师考核与评价,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校长的一个管理难题,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很多误区。“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奖惩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自评”与“他评”……人们或各执一端,或厚此薄彼,长期摇摆不定,教师评价体系混乱。人们对“公平”的标准也认识不一,带来很多问题。
要改变这种状况,我认为首先要通过沟通交流,形成对“公平”的正确认识:
“公平不是平均主义,不是大锅饭”;
“绝对公平是不存在的,但我们在管理中又不能放弃对‘公平’的追求!”
“付出与收获对等,这既是自然法则,也是公平的标准”;
“民主是实现公平的途径”;
“靠领导个人的公心带来的公平,是暂时的,靠不住的,应该推动制度的公平化”;
“公平也需要考虑时间维度,离开时间谈公平是不公平的。一小段时间里的公平,放在较长的时间段里考察,可能不公平;一小段时间里的不公平,放在较长的时间段里考察,可能是公平的”。
其次,要改革评价体系和方式。将“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定量精确评价和定性模糊评价”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动态性教师评价体系。围绕教育服务,我们不难找到教师评价五个关键的维度:家长——教育服务的购买者;学生——教育服务的享受者;领导——教育服务的管理者;同行——教育服务的协作者;自身——教育服务的实践者。“五维”评价以“家长满意,学生喜欢,同行佩服,领导称心,自我认同”为标准,用“间接评价”代替过去的“直接评价”,教师的“公平感”较强。我提出的“五维”评价的5条原则:
1.用“满意”、“喜欢”、“称心”、“佩服”等间接评价指标,代替“品德高”、“能力强”之类的直接评价指标,将价值判断权交给评价主体;
2.用“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这些等级指标,对评价对象进行定性评价;
3.给不同的等级指标赋分,让尽可能多的评价主体参与评价,将评价结果量化汇总,实现“定性评价、定量统计”;
4.评价结果反馈对象:相关教师个人(体现发展性)和其上级领导(体现奖惩性),对其他人严格保密;
5.对评价满意率特别高的教师进行公开表彰,对评价满意率较低的教师分别进行单独交流。
记者:对于个别不好管理的“刺头”教师或很有个性的优秀教师,您会怎样做他们的工作?
卢志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很多时候,优点越突出的人,其缺点也就越明显。“人之才行,自古罕全,苟有所长,必有所短。若录长补短,则天下无不用之人;责短舍长,则天下无不弃之士。”
“刺头”教师有很多种。有些是看准了制度的弊端才“刺”的,他们或不务正业、无心工作,或挑战学校制度、领导权威,钻体制空子,领导拿他没办法。实际上,这样的人往往非常聪明,他们是制度的产物。体制和环境转换后,他们变得比谁都快,工作比谁都认真!
有些“刺头”教师,是领导“制造”出来的。他们性情耿直,思维深刻,敢于直言,不知回旋,领导难驾驭,于是就多用行政权威,导致越压越“刺”。对这样的老师,校长应该宽容在先,引导在后,用其所长,恩威并举。
也有些“刺头”教师,人品不高,为个人或者小团体利益,挑头滋事,建立个人威信,挟部分“民意”跟组织或领导对抗,导致新制度不能推行,或者正常工作难以开展。对这样的人,决不能迁就,否则单位正气不能抬头。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教师工作压力加大,心理健康水平降低,教师偶尔“刺头”,可能是心存疙瘩,校长要主动关心,及时化解,决不能苛责。一些平时很优秀的老师,如有“刺头”言行,校长要格外留心,主动沟通,多做自我反思,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记者:北京的教育科研部门曾经做过调查,中小学校长们的工作时间远超过8小时,达到十几个小时。您觉得校长工作时间过长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校长们该怎样去应对?
卢志文:校长角色多元,责任扩大。一方面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沿用行政系列的一套做法,让校长成了“官员”。跟“官员”相关的行政负担一样不少,一些学校校长应付会议就已经疲惫不堪,有些地方“招商引资”任务一样下达给校长。另一方面,校长又是“业务领导”,专业要求跟老师看齐,评职称、搞课题、写文章,样样都要做。此外,校长还是“经纪人”,为学校筹措经费,跑贷款,找关系,忙项目,躲债务。经济转型期的学校,不能无视市场的选择,随着社会对学校要求的不断提高,校长的压力也不断加大。面对老师和学生,校长如同班主任,想做事,24小时都有事做,永远做不完。
人们对校长的要求有“圣化”倾向,也校长增加了压力。有思想、有胆识、有能力、有水平,善交际,通管理,会教书,精科研,有口才,富文采,肯吃苦,能任怨,尊教师,亲员工,高威信,低身价,甘清贫,乐奉献,敢碰硬,能容人,人情味,书卷气,待人宽,律己严,要政策,能弄钱……少一样都不行!校长睡得着吗?
改变这种状况需要综合治理,首先需要变革制度。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推行校长职业化,建立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作为校长个人,目前只能做好自我调节了。争取做到:学会放下,劳逸结合;科学安排,提高效率;合理授权,分工协作。